苏锡嘉:企业家的信心,可能藏在菜市场的一盏霓虹灯里
前不久,笔者来到香港,在一家菜市场里拍下了一张照片。培记蔬菜,菜场中一个普通的蔬菜摊位。引起注意的是摊位上的布置和霓虹灯标志,既普通又特别。
普通在于,所卖的菜品与别的摊位并无明显的区别,品种略多一些,品质略好一些,仅此而已。特别在于,一个蔬菜摊位,居然用非常醒目的霓虹灯把自己与其他摊位区别开来。
蔬菜零售,无论在哪里都是博取“蝇头小利”的小本生意。对经营者而言,安装霓虹灯标识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投资。如果没有长期经营的保证和信心,他们一定不会投这笔钱。一旦投了这笔钱,他们的经营行为想来也会发生微妙的改变。
霓虹灯对菜贩来说,就是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需要较长的经营期间,才有可能收回成本,经营者如果对未来经营没有形成稳定的预期,是不愿意做任何长期投资的。试想一下,如果这个菜市场的管理方有权并有可能任意改变菜场的布局,或改变摊位的面积和经营内容,经营者哪有心情安装霓虹灯?
如果现在管理方表态支持安装霓虹灯并保证不会对摊位的经营横加干涉,经营者会不会因此而愉快地做出投资决策?
也许未必,经营者会担心:管理方想法改变了我怎么办?即使他们的想法不变,如果人事有调整而继任者有不一样的要求我又怎么办?如果这个地方以前曾经发生过管理方随意改变经营决策的行为,无论什么样的保证都难以让经营者掏这笔钱。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不践行承诺,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承诺,都会对长期投资产生难以估量且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
对企业家来说,投资的信心来源于良好的市场环境,来源于各方对法律法规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各守本分,各尽职责。
恩出于上,不如恩出于法
现在,有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民营企业家提出了许多鼓舞人心的政策支持,但似乎收效甚微。
不仅如此,善意表达还有可能释放了一个甚为负面的信号:这些鼓励政策是我们给的。既然是我们给的,我们当然可以改变。要知道,“恩出于上”不能稳定预期,“恩出于法”才有可能提振信心。
企业家怎样才会有信心?他们需要看到,各级官员即使想损害他们的利益也没有这种机会和可能;他们的投资受到的是来自法律和司法体系的保护;掌握任何权力的人都无法撼动他们依法获得的利益,即便他们所依据的法律有漏洞,法律赋权过程有瑕疵。
要建立稳定的预期,企业家需要确信只有通过有章可循、有冤可申、透明公正的司法程序才有可能改变他们的权利。
这里有一个比较微妙的问题:如何对待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开放是一个探索和试错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在某些特定时期、在特定情况下通过当时可以接受的程序获得了现在看起来不合理、不合规的利益;对这类利益,大众(尤其是网民)是有切齿之恨的。如果是非法手段取得的利益,当然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在法定的追溯期内依法剥夺。但如果并没有触犯法律,我觉得不宜简单地以今天的标准强行改变既成事实。
民意需要尊重,但民愤不能作为解决企业经营问题的依据或借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本来就不是法治社会里执法者可以凭借的理由,否则一定会有人去操弄民意。
善意表达的极致是超常规、超法定权限的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虽然这些措施和政策很可能会迎来一片欢呼和响应,但同样是经不起推敲的。行政层面的自由裁量权不管是出于何种良好的意愿,带来的促进作用总是表面的、短暂的,鼓励的往往是机会主义的套利行为,新能源车和半导体芯片行业的各种骗补行为就是最典型的例证。
各级官员坚定不移、不折不扣的守法如果能坚持始终,既不加码也不减码,就已经是企业经营最好的信心保证。
一切按规矩办,才有助于稳定企业预期
从媒体报道可以看到,现在不少地方的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投资和经营倍加关心,政府官员主动上门提供服务,以此来增强民间投资的信心。其实大可不必。
曾经有一位企业家对我说,投资了很多地方,最舒服的还是在深圳。几年下来我还没有找过政府,政府也没有人来找过我。一切按市场规矩办,按法定程序办,你不需要求人,只需要把产品和服务做好。
这才是有助于稳定企业预期的政商关系,各守本分,各尽职责,大家敬畏市场和法律,而不是孜孜于建立关系。
坦率地说,许多地方曾经出现的让企业家进退失据、信心低落的举措其实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是某些政府官员的自行决策;现行政策留给了他们太多的自由裁量权。政府的行政在任何地方都需要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否则效率太低,作为空间太小。改革开放的初期我们严重缺乏成熟可用的经验,只能在探索中摸着石头过河,这时的自由裁量权必须给足,让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有前行的动力和勇气。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现在政府的施政已经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阶段,过多的自由裁量权明显已是弊大于利。
不受约束的自由裁量权是建立企业界稳定预期的巨大阻力,认清这个道理对今天稳经济、稳增长极为重要。
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背后是政府官员业绩观的偏差,长期以来我们对政府部门找米下锅、积极有为一类行为的宽容,甚至期许,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对约束性规则的漠视。如何在积极作为和刚性约束之间找到平衡,是未来政府施政必然要面临的挑战,趋势一定是减少施政的自由裁量权,否则企业对长期发展的信心很难建立。
投资信心需要各方创造条件来保护
让企业家建立信心的另一个条件是当他们感到受不公正对待时,要有地方可以“喊冤”,并有信心得到公平的仲裁或审理。作为经济运行参与者的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领导的地方国有企业之间产生矛盾或冲突是常有的事,谁对谁错,不能自己说了算。裁定对错的必须是独立且权威的第三方,经济纠纷审理的独立性是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
如果一个地方对本地国有企业与外地民营合作方的纠纷经常以偏袒的态度来调解、裁决,外地投资的裹足不前是可以预料的结果。地方政府与其张开双臂高调招商引资,不如实实在在把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好,用独立性和公平保证来吸引投资。高调引资后再关门打狗,如此短视的行为应该坚决杜绝。
当然,固定资产投资是一个复杂的决策过程,政策环境不过是决策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除此之外,企业家还需要预测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格局的走势、技术突破的可能、供应链环节的稳定、融资成本和盈利前景等等。在高度不确定的时代,投资决策一定偏向于稳健保守,因为错失机会的代价有限,而陷入困境的后果严重。所以,投资信心是需要各方创造条件来保护的。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这个菜档,看看投资信心会带来什么。
档主投资了霓虹灯店招,固定成本就会显著上升。固定资产的投资必然要求有更多的交易来分摊成本;固定成本的比重越大,业主增加销售的压力越大。于是,档主会改善服务,提高产品品质,努力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为自己赢得好口碑和回头客。这时,他就有资本来提高售价,因为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在理性而有效的市场中会产生溢价。比别人更高的毛利让档主有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也让档主更加谨慎经营;商誉不仅带来收益,也会带来压力。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或商业丑闻,品牌商的损失一定会大大高于一般商户。品牌声誉的维护无形中强化了商业道德的约束,良性循环由此而完成。
可见,长期投资的基础是对未来的稳定预期和对营商环境的长期信心,而产生稳定预期和信心的基础不是政府的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不是领导的关心和保证,而是没有人可以干预的法治体系、清晰透明的司法程序及相对独立的纠纷审理制度。
没有信心就没有投资,尤其是来自民间的投资,没有今天的投资就没有明天的就业和发展。一旦真金白银投入企业,经营者就有极大的动力来改善经营、增加收入以便早日收回投资。良性循环的起点在于建立信心。
有趣的是,培记蔬菜周边的摊位都没有类似的霓虹灯店招,摊位的布置显得相对简陋,客流似乎也比较稀落。我突发奇想,如果培记的这些竞争对手妒火中烧,一面散布谣言,四处举报,恶意中伤;一面不顾一切地降价抢客,拼个你死我活,甚至我死你也死,培记的经营策略是难以坚持的。
由此可见,投资的信心也与良好的市场环境关系密切。所谓良好的市场环境,简单地说就是优胜劣汰,邪不压正。优可以胜,优才能胜;劣或可一时得意,但终会被理性的市场所淘汰。
作者 |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荣退教授苏锡嘉
来源 | 《凤凰周刊》 2023年3月刊